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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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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

1.认真宣传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、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制订本校档案工作规划、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
2.负责接收(征集)、整理校属各部门具有永久、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,包括文书档案、科技档案、学籍档案,实行集中统一管理。

3.负责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,每年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点,核对,做到数据准确,帐物相符,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年度报表。

4.负责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,对档案室的全部档案进行科学分类、编号、排架、编制检索工具,以便保管利用。

5.负责做好档案的利用和借阅工作。

6.严格库房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制度,确保档案安全,做好库房“八防”工作,加强保密工作。

7.负责建立、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,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、数字化,对全校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提高业务能务和工作水平。

8.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协作、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。

9.完成学校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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